近日召开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实施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人民币,下同),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对此,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0日进行了解读。
中国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作为政策发力点,会使制造业税负进一步降低,有效改善市场预期,激发企业加大投资、升级改造的积极性,也能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许宏才介绍,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加之,相关改革措施叠加,制造业享受到的减税红利会更大。出台上述改革措施后,现行17%、11%、6%三档增值税税率将调整为16%、10%、6%。许宏才指出,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大量制造业小微企业可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按3%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同时,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对部分先进制造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可以直接增加相关企业当期现金流,改善企业经营。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当天亦在北京表示,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聚焦实体经济、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同时,还聚焦小微企业、聚焦公平待遇。
王军说,将工业、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提高至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这就意味着更多企业将能按照低征收率计税,企业税负将大幅减轻,这一举措既惠及服务业,也惠及制造业,更好地促进创新创业。此次减税优惠,内外资企业都同等受益。
王军表示,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促进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出台。税务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把减税“大礼包”及时送到每个企业手中,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之前,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通过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对推动构建统一简洁税制和消除重复征税、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等具有一举多得的积极成效,也有效减轻了企业和个人负担。营改增试点改革,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近年来中国实施的减税规模最大的改革措施。截至2017年底,营改增已累计减税2.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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