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浪潮给税收工作带来重要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企业财务核算的电子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对我们原有粗放的征管模式带来了冲击,纳税人对税收活动的便捷性、信息公开和透明程度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信息技术也为税务部门提高管理绩效、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手段。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必须深入研究和利用信息技术,改进和优化组织机构、业务模式、工作流程,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多元化服务,改进纳税服务手段,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税源专业化管理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是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
一、构建一体化信息管税平台
信息化管理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实现税收工作现代化的基本条件和必然路径,是税收征管业务中“最重要的工作手段”。信息化条件下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涉税信息工作流为核心,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通过业务和技术高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促进作用,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
目前,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通过实施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大大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信息化建设从模拟手工操作到建立单个的应用系统,又从分散的应用系统逐步进行了一体化整合;从税务系统业务和行政类的操作应用型开始向分析管理型方向发展;从各类征管数据及其应用的独立分散到趋于集中。信息化应用系统已经基本覆盖到各个层级以及绝大多数纳税人。因此,要发挥信息资源作用,必须按照“信息管税”思路,建立一体化信息管税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加强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
下一步,应对大集中系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完善:一是明确税源监控指标,所有税源监控指标直接从大集中系统中加工、产生并能直接在系统中查询,切实解决多头下指标、盲目下指标、随意加工指标、无目的找指标,甚至连不知道具体指标的现象。二是把内外部收集信息要整合到大集中系统,风险管理部门能直接通过大集中系统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和加工,生成有价值的风险点,供税源管理机构进行风险应对。三是任务流如何科学分配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就需要解决岗位的科学、合理配置,使业务流程不要自动分配给没有管理权限的岗位。四是进一步精简业务流程,减少推送层级。五是把所有涉税事项整合到系统中去,使每项业务有固化的流程、明确的标准和时限,现实全过程透明运作。
二、加大数据采集管理力度
目前,在信息采集方面,数据信息采集缺乏统一标准、采集口径不一致、采集信息不全面、采集渠道不畅通,采集质量不高。
(一) 做好纳税人信息采集。信息处理界有句口头禅:“输入的是垃圾,输出的必然是垃圾”。税源管理活动中必须尽量采集纳税人所有涉税经济活动的真实、完整的信息,否则其输出(分析结论)必然没有任何价值。因此,掌握较高质量和必要数量的信息是信息管税的前提和基础。推进信息管税,应将纳税人信息采集放在首位,以“准确、详细、全面、适时”为基本原则,从采集的质量、数量和方式三个层面入手,科学合理采集信息。
(二)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主要是为了解决征管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根本是解决什么样的信息才能有效管税,其途径主要有:
一是汇总税务系统内的各类信息,包括税务登记信息、发票管理信息、申报表及附表信息、会计报表信息、税控装置信息等。
二是增设其他信息采集渠道,与银行、海关、工商、质检、社保、房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信息横向比对,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信息,发挥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对税源的监控管理作用。应尽快建立了税收情报信息系统,实行自动化管理,并通过公用数据网实现与纳税人、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
三是分层级采集外部信息。对于外部信息,应根据信息的权威性、信息集中度和获取方便性,实行分层级采集。对于国税、工商、海关、房管、建设、运输、统计、水电等直接影响税源管理,具有权威性的涉税信息,可以实行直接的统一采集;根据行业特点,逐步拓展第三方数据源。如银行、财政、证券、公检法相关涉税信息等。
(三)提高发票信息采集面。发票一直是税源控管的重要手段,地位突出、作用明显,因此必须做好税控收款机和网络发票的推广工作,最大限度采集发票信息。税控收款机的发展方向是逐步过渡到通过网上传输开票信息。网络发票比较适合一些大中型纳税人,开票量金额比较大、开票频度不高,比如房地产企业。通过网络发票的应用,可以改变过去手工开具发票,税务人员只能实地核查发票的传统发票管理模式,实现了发票的网上开具,数据的网上实时存储,税务机关对企业发票开具的实时监控,能提高税务机关对发票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得税务机关对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管更有效率。
三、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目前,在信息管理方面,各类涉税信息缺乏统一的存储、管理、整合平台,存在着存放无序、管理不善、信息提纯不够等不良局面,信息资源不能高度共享。
(一)提高纳税人申报资料质量。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报资料是征管信息系统的主要数据源之一,它的质量严重影响着税务系统数据管理的质量。因此,税务机关要将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作为一项长期的纳税服务工作来抓。另外,还要进一步实施税收数据采集电子化,提高准确性、及时性。
(二)加强数据质量校验。数据质量差而带来的应用质量不高是目前影响税收征管效能的主要问题之一。为确保数据质量,一是实现电子申报数据的计算机自动预审工作,对上报数据的逻辑性进行自动识别和预警。二要选择适当的数据预处理技术,深度加工数据。即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和指标分析需求,对部分冗余数据、非一致性数据进行清理、集成、变换,从而剔除异常数据。三要将数据质量问题的调研、监控、考核形成制度化。重点加大对数据质量的审计和对违规异常操作的监控、纠正、反馈力度,规范和加强数据补正和清理工作,防范信息失真和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提供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源。
(三)强化数据整合存储。为有效解决“信息孤岛”的问题,实现数据的全方位共享,统筹解决应用软件之间不能互相调用数据、软件功能交叉重复、异构数据库、数据结构差异等问题。一要强化信息整理存储,理清思路,统筹谋划,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集中”和“整合”的文章,将纳税人分散于税收征管系统的各个软件中的涉税信息进行共享、抽取和多角度的对比分析。二要引入国际上先进的数据仓库技术,构建税务数据仓库。
(四)提高档案信息电子化水平。为适应税源专业化需要,务必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实现档案的数字化整理、数字化归集、数字化审核、数字化存储和数字化检索,建立一个全新的档案电子化管理模式。
四、强化数据应用管理
现阶段,在信息应用方面,利用率不高,应用程度不深,导致了信息的浪费,成为税收工作的“软肋”。这需要采用科学分析方法、应用先进数据仓库技术才能快速处理海量信息并从中加工提取所需的有价值税源信息。
(一)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建立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研究设计评估分析模型,形成科学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及评估分析模型,逐步增强对纳税申报数据与财务数据、相关涉税信息的自动校验、相互对比、审核分析功能和风险识别能力。
(二)将政府各部门海量数据与征管信息系统进行横向整合,加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的分析比对。将散居于政府各部门的有效数据规范高效有序接入进行利用,从内部、外部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各类涉税信息的全面掌握,实现与第三方信息的综合比对。
(三)深化数据二次开发应用,深入挖掘数据背后所蕴含的含义,研究筛选判别纳税人不遵从行为、测算纳税人遵从风险的模型系统,提高风险排序能力,为制定税收政策、改善评估质量、加强税源监控提供依据。
(四)及时进行信息的传递和反馈,这是通过信道将信息从信源到信宿的传递过程。信息传输形成评估系统的信息流,信息传输要求及时、迅速,因此,必须要有一定的措施,以保证信息流的畅通。税源管理体系也是一个控制系统,而任何控制系统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信息反馈。反馈是一种从系统输出端到输入端的反向信息传输,是控制系统的基本要求。通过信息反馈,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将评估分析结果及时传递给管理者,发现征管漏洞、采取修正措施,以提高征管效率与质量,达到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有效控管。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信息化给现代纳税服务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它是纳税服务现代化的主要路径。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拓展了纳税服务的便利性、快捷性、高效性、多样性、互动性。税务机关应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一是以“一体化”原则,从纵向和横向二个方面,整合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促进区域间信息化纳税服务的均等化,应逐步建立独立、统一的省级、国家级办税指南库,为纳税有提供统一、权威、实用的解答。纳税人可通过互联网进入办税指南库,能够查询自己需要了解的税务组织机构,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各类税收法律、法规、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务机关的通告、通知,进行在线交流等。逐步实现12366热线、短信热线、税务网站和网上办税厅的“四网合一”。二是完善省级网上办税厅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和征管系统进行对接,使纳税人在任何上网的地方实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网上开票、涉税资料的报送、网上审批等事项,并实时接受网上评议、网上投诉、网上互动咨询。真正实现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全部涉税事项,真正享受到纳税服务信息化的便利。 |